江苏银行董秘:您好,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应考虑优先股股息、永续债利息和可转债转股等影响,普通股股数按加权平均计算。我行于2020年底完成配股,新增加股份计入当年的天数较少,2021年按全年计算。感谢您的关注! 江苏银行2022...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是( )。 Ⅰ.拟变更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Ⅱ.上市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Ⅲ.上市公司减资 Ⅳ.上市公司申请破产 Ⅴ.上市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为“114655”,债券简称为“20广发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20年1月20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票面利率为3.65%,期限为3年。 2023年1月20日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上述兑付兑息工作已于2023年1月20日完成。自2023年1月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代码为“133142”,债券简称为“21广发2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21年12月1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2亿元,票面利率为2.84%,期限为1.06年。 2022年12月24日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因2022年12月24日为休息日,本期债券将顺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九期)(债券代码为“114875”,债券简称为“20广发1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20年12月8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3.80%,期限为372天。 2021年12月15日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上述兑付兑息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自2021年12...
Ⅰ.北交所认为上市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后,上市公司可以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Ⅱ.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可以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Ⅲ.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80%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
但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因违规担保而承担的付款义务确认预计负债,且自律组织、行政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违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相关信息已及时披露;②相关当事方已签署有效的法律文件,约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重组方全部承担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因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