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规范公安法制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在公安法制建设中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推动等职能作用,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规范公安法制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安法制部门应当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三条 公安...
第四条公安部法制部门领导全国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国公安法制建设。具体职责是: (一)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推动解决公安执法问题; (二)编制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通字[2006]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规范公安法制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在公安法制建设中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推动等职能作用,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现印发给...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 的通知 公通字〔2006〕 82 号(2006 年 12 月 18 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公安厅、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 规范公安法制部门工作, 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在公安法制建设中的组织、 规划、 协调和推动等职能作用, 公安部制定了...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通字[2006] 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规范公安法制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在公安法制建设中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推动等职能作用,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
第4页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接上页]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作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本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退回呈报单位依法处理,或者直接退回呈报单位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决定收容教养的,地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
第3页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接上页] (二)认为基本事实不清、基本证据不足,或者需要查证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的,列出补充调查提纲,退回报送部门限期补充调查; (三)认为不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应当写明理由;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作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本级公安...
第5页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通知[接上页] 第五十条 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公安法制部门应当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正确履行,依法申请核拨国家赔偿费用,办理支付赔偿金手续,提出对责任人的追偿意见。 第五十一条 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案件,公安法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