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四就是针对公司的各个权益做出了新的规定和说明,尤其是针对公司的股东、股份、股东权利做了新的规定和说明,公司法有权对公司的内部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的一切决定都应当遵循公司法,如还有不理解的可以向律图网提出在线咨询。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工、债权人等,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起诉请求确认决议无效或者有效的,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撤销之诉的原告)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起诉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
一、引言 本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旨在进一步规范和解决公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等各方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二、具体条文解析 由于用户问题中未具体指明需要解释的条文,以下将对该司法解释的部分重要条文进行概述: 第一条(实施时间与效...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理好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共27条规定,9月1日起开...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针对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该解释共二十七条,分为六个部分,涉及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
公司法解释四,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该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对公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 一、关于公司决议效力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解释四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决议的效力问题,包括决议的成立、无效、可撤销...
该部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完善了股东代表诉讼机制。该部分规定主要针对《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具体解释。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主要是董、监、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