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查未发现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该单位(场所)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对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同时自核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
消防救援机构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附件3)进行核查,现场核查应当通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对核查未发现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该单位(场所)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告...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告知承诺管理的流程包含申请、受理及许可、现场核查三个步骤: (1) 申请。消防救援机构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等制度,5月11日,应急管理部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李月中国...
一、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要最大程度地体现便民利企,由申请人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办理程序。要通过政务服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规定,对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同时自核查之日起 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管理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提交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并对所提交的内容进行真实性承诺,承诺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设和使用公众聚集场所。这一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推动公众聚集场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自我约束,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告知承诺管理制度的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