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对CPTPP、DEPA与RCEP数字贸易规则的比较分析及中国主要省市已有的探索经验,中国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按接受的难易程度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基本接受的条款,即RCEP与CPTPP、DEPA均包含内涵基本一致的规则,包括国内电子交易框架、电子贸易管理文件...
研究发现,相较RCEP,CPTPP与DEPA针对数据跨境自由流动、跨境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便利化等条款的规定更严苛。中国数字贸易发展面临“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的问题,在参与数字时代全球经济治理与提升数字贸易话语权方面遭遇诸多挑战,亟须在自身制度建设和全球规则对接上采取积极行动,以自贸试验区承接难度较高的规则先行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