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照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同时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10月22日通过)第四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