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下列纳税人中符合加计抵减情形的有( )。 A. 提供邮政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B. 提供电信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选项D属于生活服务,故选项ACD适用该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抵减应纳税额。 A. 5% B. 10% C. 20% D. 25%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10%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第2...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规定范围的服务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对于该政策,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享受该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扣除部分=进项税*5% 扣除部分计入到其他收益 这个加计10%是进项税额*(1+10%)吗2023-04-05 11:55 ...
老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那当期的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是否可以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并计算加计抵减税额?
②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 请问公司做主营业务是消防工程的 但提供维保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属于这里面的生产、生活性服务...
实际抵减的时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 看过了以上“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如何确认”这个阐述,可爱的学员们你们看明白了吗,还有想问的吗,都可以问哦,如果还想报网课的,我们网站也有相对应的培训课哦,赶紧...
比如您当期有进项税额10000 那可以按10000+10000*0.1=11000抵扣销项(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