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地销毁采河少的车辆和设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法律没有授权可以不经调查,不经处罚程序就地销毁设备和车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河道管理机关或者纪检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链接:《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