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债权人请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成立了新的保证合同的除外。 保证人的抗辩权 由于保证人承担了对债务人的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
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本词条着重介绍中国法律中的一般保证...
一、一般保证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导读:民法典合同中一般保证的责任范围包括,保证合同的内容,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还有数额等,保证合同的形式,包括合同是书面合同或者是债务合同中的条款,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还有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一般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什么? 一、民法典一般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什么?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 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则保证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借条中未对吴某某的保证方式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吴某某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条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2019年3月30日,原告赵某某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自2019年3月31日之后6个月内向保证人吴某某主张权利,本案已过保证期间,对原告赵某某要求被告吴某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法官说法 法院...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
1. 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则保证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