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