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止供电的具体情形方面,新《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九条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的情形之一由原规定的“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修改为“逾期未交付电费超过三十日,经催交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可立即中止供电的情形之一由原规定的“确有窃电行为”修改为“发现确...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简称增容)、变更用电都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通过供电企业供电营业场所或线上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当在供电营业场所及各类线上服务渠道公开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简称增容)、变更用电都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通过供电企业供电营业场所或线上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当在供电营业场所及各类线上服务渠道公开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新装、增容用电,包...
《供电营业规则》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 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供电营业规则 2024年2月8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供电方式 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第四章供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新版《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新《供规》),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新《供规》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供用电业务发展需要,颁布实施后,将进一步促进供用电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公平保障电力市场主体权益,维护供用电秩序稳定,有利于打造世界一流用电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供电营业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供用电营业管理,维护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我们修订形成了《供电营业规则(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
新《供电营业规则》解读: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颁布了《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供规》)。新《供规》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供用电业务发展需要,颁布实施后,将进一步促进业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公平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维护供用电秩序稳定,打造世界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
供电营业规则2024/5/15-2-《供电营业规则》前电力工业部1996年10月8日发布施行《供电营业规则》培训2024/5/15国网技术学院--张俊玲-3-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6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随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发布了五个配套...
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最重要的配套规章,作为指导全国供电营业工作的基本制度,自1996年10月8日原电力工业部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供电营业行为、保障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正常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