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 (1994年7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
本《条例》明确了城市供水的定义,包括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并对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了遵守本《条例》的要求。 二、供水原则与规划 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水资源的珍视,以及对可持续利用水资源的重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将...
供水单位应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确保用户用水的正常需求得到满足。这包括保障供水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等。 供水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用户用水的安全和健康。供水单位应加强对水源地和水处理设施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供水管理条例最新规定旨在加强供水的管理、维...
城市供水条例(2020修订版)城市供水条例(2020修订版)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实践中不再适用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一、对7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二、对10部...
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 (202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及公共服务等用水,促进城市供水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用水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本条例所称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