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政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政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佛山市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