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公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
(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公布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
(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公布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
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倪虫虹 2023年8月21日 一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 理暂行规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