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的是手法,“隐”的是目的,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拉...
“变”的是手法,“隐”的是目的,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拉关系的问题,《条例》第九十八条新增第二款,增加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对违规送礼行为的特殊情形进行细化规定,释放出对“穿着马甲”的“四风”问题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高压态势的...
“变”的是手法,“隐”的是目的,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拉关系的问题,《条例》第九十八条新增第二款,增加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对违规送礼行为的特殊情形进行细化规定,释放出对“穿着马甲”的“四风”问题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高压态势的...
从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有的讲课费并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大大超出了限定金额;有的打着“讲课”的幌子,实际并未进行授课,而是假借“讲课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培训经费,用于赠送礼品礼金、搞利益输送。 无论是讲课费、课题费,还...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第九十八条违规送礼条款中新增了第二款“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实践中,应准确把握变相送礼与职务廉洁性对价关系,精准区分劳务行为、违纪...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就是给违规送礼行为披上了劳务报酬这个“隐身衣”,其本质就是《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送礼,以利益输送为目的,并且收受方除了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外还包括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认定中,要揭开“隐身衣”,准确区分支付合理的劳务报酬和变相...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就是给违规送礼行为披上了劳务报酬这个“隐身衣”,其本质就是《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送礼,以利益输送为目的,并且收受方除了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外还包括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认定中,要揭开“隐身衣”,准确区分支付合理的劳务报酬和变相...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就是给违规送礼行为披上了劳务报酬这个“隐身衣”,其本质就是《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送礼。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就是给违规送礼行为披上了劳务报酬这个“隐身衣”,其本质就是《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送礼,以利益输送为目的,并且收受方除了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外还包括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认定中,要揭开“隐身衣”,准确区分支付合理的劳务报酬和变相...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就是给违规送礼行为披上了劳务报酬这个“隐身衣”,其本质就是《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送礼,以利益输送为目的,并且收受方除了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外还包括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认定中,要揭开“隐身衣”,准确区分支付合理的劳务报酬和变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