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
被告人赵新民及其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1.认为被告人赵新民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不符合受贿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新民犯受贿罪罪名不当,受贿罪不能成立;2.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赵新民收受贺志勇10万元,被告人赵新民是秉持帮案外人贺志勇居间介绍监理项目这一主观目的,被告人赵新民始终没有利用...
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要求或接受他人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以受贿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更是将财物范围扩大到财产性利益,明确报销费用属于受贿。因此该命题完全符合法律规制...
根据本条规定,对斡旋受贿行为以受贿论处,即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关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不要求行为人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只要是利用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立场实施斡旋受贿行为就符合条件。行为人与其被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
解析 请托人财物;收受请托人财物 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本题答案为C。 知识模块:常识判断...
以受贿论处是受贿罪的一种情形,但并非所有以受贿论处的情况都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是受贿罪的核心定义. 以受贿论处的情形: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综上,甲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乙某的财物,为乙某在工程结算、工程承揽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应以受贿论处。在本案的后续处理中,甲某被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并以受贿罪被法院定罪判刑。(作者系榆林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纪法小课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王某波收受王某建200万元应认定为受贿。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以“合办”公司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以受贿论处。 2.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实际为他...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