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而言,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过失,行为人对自身行为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但其对自身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完全可能是明知的。其中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虽为过失犯罪,但不是纯粹的结果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