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弄虚作假投标情形的是( )。A.投标人实际有多项业绩但投标文件中未全部提供B.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不真实的财务状况,但未中标。C.资格预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AI解析 重新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