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代理商在投标时不能直接使用制造商的资质、业绩、服务信息作为自己的投标依据。这是因为代理商和制造商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过,具体的规定还需参照招标文件的详细要求,以确定是否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引用或涉及制造商的相关信息。
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一般是都要提供的,然后是产品的检验报告和业绩等,可以提供,但是不代表代理商。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去中标的 有中标的实力也得有中标后履约项目的实力 ...
可以的,具体得看项目资格要求,如果是一些大众化的产品一般要求是生产厂家参与。如果一些其他类产品,项目...
那可以放,一般没有明确写放制造商还是代理商的,就得用投标人即代理商的资质,业绩和售后服务去投标...
一般情况下不行,两个独立法人,具体看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