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导读 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是一种他物权,它的概念是: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什么是地役权? 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其设立和行使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1. 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2. 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在设立地役权时,需明确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益,并规定役权人的义务,即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地役权是指双方根据自身意思表示订立合同,以牺牲一方不动产相关权益为换取另一方不动产使用之便利的一种物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且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
地役权是指双方进行协商并订立合同,约定在一方不动产之上订立有利于己方的,供己方不动产便利之用的一种物权。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且具有从属性:1、地...
一、什么是地役权?地役权,这个看似高深的概念,其实质就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它基于双方的合同约定,让一方能够利用另一方的不动产,以此提升自己不动产的效益。就像一位艺术家借助画笔和颜料,描绘出让人惊叹的作品。在这场无声的“合作”中,一方是地役权人,也可以称作需役地人,他们为了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