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导读 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是一种他物权,它的概念是: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什么是地役权? 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
地役权是指根据合同使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房地产利益的权利。别人的房地产是供役地,自己的房地产是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书面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允许地役权人使用其土地,不得妨碍地役权人行使...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不动产之上按照合同约定,设立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用益物权。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得便利的...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二、地役权的成立 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
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 在我国,地役权是《物权法》所创设的法律制度,在此之前没有关于地役权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施行)》规定:“地役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 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其中,他人的不动产被称为供役地,而自己的不动产则被称为需役地。法规 一、地役权的基本特征 地役权是依据合同约定而设立的,这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役权涉及两块不动产:供役地和需役地。供...
地役权是指双方进行协商并订立合同,约定在一方不动产之上订立有利于己方的,供己方不动产便利之用的一种物权。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且具有从属性:1、地...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