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具体事务,建议您直接联系最高人民法院或咨询专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箱的设立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建议和申诉,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院长信箱。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 如何使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箱: 通常情况下,您可以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院院长信箱是一个用于接收和处理群众来信的重要渠道。虽然无法直接提供具体的信箱地址,但可以明确的是,这一信箱的设立旨在增强最高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具体来说: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院院长信箱通常用于接收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以及举报等信件。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箱 <yzxx@court.gov.cn>; 最高人民法院 <zgrmfy_mygt@chinacourt.org>; 最高人民检察院外网邮件系统 <admin@spp.gov.cn>; 最高人民检察院 <cyjb@spp - 娘健峰于20240607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659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箱关于“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疑问”的回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1.04.06 【文号】 【施行日期】2021.04.06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事诉讼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疑问”的回复 贺佳谊律师: 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箱关于“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疑问”的回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1.04.06 【文号】 【施行日期】2021.04.06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事诉讼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疑问”的回复 贺佳谊律师: 您好!
2019年12月25日公布的法释〔2019〕1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对2001年公布的法释〔2001〕33号《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其中第10条,对于“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的反证标准进行了修改,在保留生效仲裁裁决作为免证事实...
阅读提示: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沟通与联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于2014年开设了“院长信箱”(yzxx@court.gov.cn),受理网民就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22年6月22日,该信箱共答复网民提问170件,其中有关案件审理与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及解答具有较强的司法指导意义。本公号...
公众只要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court.gov.cn,找到右上角的“院长信箱”图标,点击进入页面后,再次点击院长信箱地址yzxx@court.gov.cn">yzxx@court.gov.cn,即可发送电子邮件;也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yzxx@court.gov.cn">yzxx@court.gov.cn。
关于法院院长信箱,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单独设立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由原来的“院长信箱”“给大法官留言”优化合并而来,独立的域名。分两个栏目,一是可以给高院院长留言,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留言,二是可以直接给最高人民法院长留言。网站显示留言类型为意见建议,业务类型包括立案相关,审判相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院长信箱 尊敬的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院长: 您好!我是枣庄市市中区的一位居民,对于法律问题一直非常关注。我在此致信,希望能就一些与市中区法院工作相关的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我想对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肯定。多年来,市中区法院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