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2015〕71号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分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关于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关于费率报备制度崩离析4部分。 [1] 中文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以下简称《通知》),此次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的原则是: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适时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财务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关于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 统筹地...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以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以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一是着力支持稳岗扩岗。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加强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支持,大力推进“直补快办”,充分释放稳岗效能。 二是着力拓宽就业渠道。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加快培育数字经济、银发经济等就业新增长点,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
人社部发〔2015〕71号2015年7月2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