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再被关注。据第一财经记者从业内了解,近期监管部门针对股份行、城商行、民营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下发新的通知,对指标设定、自主管理能力、合作机构约束等提出新的要求。在此之前,监管已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出台多份文件,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新规针对性更强,相关要求更为全面和细化,更有助于落地成...
2022年,青岛银行互联网贷款共发放97.01万笔,累计金额131.74亿元,截至2022年末,该行互联网贷款余额104.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84亿元。 2023年,青岛银行成功落地与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个人互联网贷款余额133.81亿元,其中省内余额占比达97.92%。 根据青岛银行相关评级报告,青岛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主要采用助贷模式,即主要通...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自身或通过合作机构向目标客户推介互联网贷款产品时,应当在醒目位置充分披露贷款主体、贷款条件、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和违约责任等基本信息,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默认勾选、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剥夺消费者意愿表达的权利。商业银行应...
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办法》进行细化和修正,从联合贷款出资比例、集中度、限额管理等三个方面设定严格的定量指标,并严控地方法人银行跨区域经营,大幅度收紧互联网贷款业务政策要求。“此次发出的《通知》,既肯定了互联网贷款在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居民消费等...
近年来,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在服务普惠金融、中小微企业融资和促进居民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部分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合规”问题依然突出。 根据今年2月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以下称《通报》),互联网贷款业务...
一、新规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影响概述 (一)新规与互联网贷款专项法规形成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从业机构需同时满足 截至目前,原银保监会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共发布了3部专项规定,包括2020年7月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贷款办法》”)、2021年2月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
所谓互联网贷款,根据原银保监会2020年7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
早在2020年7月17日,原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风险管理体系、贷款合作机构准入等方面对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2月20日,原银保监会补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银行互联网联合贷款内容作出了限制,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兜底模式的主要呈现形式为,助贷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放贷,助贷机构虽然不参与放款,但需要向银行等资方缴纳保证金(5%-10%,根据坏账情况追缴),以获取资方信任,获得更多资金。后来,这种初级形式的“兜底”模式,很快被监管叫停。平台方变相兜底的模式走不通后,转为通过拥有增信资质的融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