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网络表演、网络艺术等形式。 第三条 国家对互联网文化实行统一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 第四条 从事互联网...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11 年 2 月 1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 年 2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51 号发布 自2011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互联网文化行业应当建立自律组织和管理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互联网文化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这一规定的实施,能够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文化的传播和管理,促进互联网文化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同时也提醒互联网文化经营者、从业人员和用户,共同遵守规定,共同努力...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11年2月11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和服务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 1.依法经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互联网文化业务。 2.保护用户权益: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3.促进创新发展:积极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形式,推动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4.加强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
为了规范互联网文化表现形式、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和维护网络社会秩序,国家制定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一、管理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文化网站、应用程序、游戏、音视频、电子书籍等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重要原则 1.依法管理,加强管理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