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布的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其中,“互联网复诊”新增全省二乙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价格3元/次。患者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方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的,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分配关系...
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包括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监测3类,试行期2年;同时,取消现行按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的“远程会诊”项目。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由不同级别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均按线下普通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收费。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不超过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价格收取费用。 不得强行服务、强...
HC3i导读: 新增“远程血糖监测”等 2 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互联网复诊费”等 11 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正式价格。 为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云南省医保局起草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及上门...
三、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8日起执行。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第一批)的通知》(云医保〔2020〕118号)及《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的补充通知》(云医保〔2020〕129号)公布的项目和价格停止执行。此外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互联网+”护理试点工作决定新...
医保局在会上表示,预设“互联网首诊”价格项目不仅是为了用价格工具更好赋能医疗服务行业,背后也有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发展的前瞻性考虑。“本质上还是要让医药费用的每一分钱,更多用在有价值的地方,服务好广大群众的看病就医,让医药科技更好造福人民”,丁一磊说。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员仲崇明也表示,互联网首诊不同于互联网复诊,就是主要体现医疗服务价值、满足医疗服务需求。推进互联网首诊对于社会重视互联网医疗会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基层医疗机构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比较适合开展一些互联网首诊服务。 丁一磊在发布会上指出,预设的“互联网首诊”价格项目,一旦技术准入...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互联网诊疗一(远程诊 察)项目内涵 除外内计价单 容 位 说明 价格一类价二类价 指医疗机构通过远程医疗服务 平台,由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 床工作经验的医师直接向患者 4611100000 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诊 10100-111100001互联网复诊疗服务。在线询问病史、听取 次 111100001 患者主诉,查看影像、...
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立项原则、项目名称、服务内涵、计价单元、计价说明、编码规则等。 (三)项目设立条件。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属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开展的“互联网+”方式、临床路径清晰、技术规范明确的服务;面向患者提供直接服务;服务过程以互联网等媒介...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元) 母乳喂养指导 (乳腺疏通) 1、评估产后母乳喂养、新生儿喂养情况; 2、针对客户具体情况给予乳腺疏通、手法按摩; 3、母乳喂养姿势、技巧指导。 330 新生儿护理 1、新生儿沐浴、皮肤护理、脐部护理、眼部护理、臀部皮肤护理;2、婴儿抚触;3、新生儿智护训练:视觉训练、听觉训练、运动训练...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国卫财务发〔2019〕64号),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在医疗机构现场及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所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说明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一)确定分配关系。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