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辩称,其使用二白机器人形象只是为了介绍其直播语音软件,该软件用于指导用户搭建智能机器人直播间,两者的直播界面、直播话术并不相似,不构成侵权。法院审理认为 一、涉案著作权侵权行为是否成立。��涉案二白机器人形象展现了个性化表达及一定程度的艺术美感,符合著作权法对美术作品独创性及艺术性的要求,构成美...
重点发布 智能机器人直播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判定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杭州二白公司诉四川创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相关企业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创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树琼 注册资本:11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02-0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
被告在线传播二白机器人形象,侵害原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其次,原告运营的二白机器人网络直播经过长期的开发、优化,积累了较多的用户群体及访问流量,其对直播间的设计创意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可以为原告带来商业利益与竞争优势。被告在抖音直播及机器人使用教学课程中使用二白机器人虚拟形象,主观上明显存在搭便车、攀附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