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二、公示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邮寄地址:***规划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市东部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市东部片区乡镇...
《***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及《**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体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领衔、专业协作、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原则,现将《**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意见征求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