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 热度: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目录 目彔...1 正文...
第二条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种类、领域授予。 对于可授予不同门类学位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原有专业基础以及研究生所学课程、研究课题,授予相应门类学位。 第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各专业...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年7月修正) (2016年7月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年7月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硕 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 培养学科目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种类、领域授予。
硕士、博士研究生(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达到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前必须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该学术论文应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各学位分委员会或学院(直属系)研究生教育与...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55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年7月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硕 士、博士学位按...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21年7月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 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