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3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已于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正文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12月23日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
教师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12月23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12月23日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原文如下),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明确禁止教师七类行为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12月23日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