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2023”由农业农村部统一领导,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部渔业渔政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长江办”)负责统筹协调,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部渔政保障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各省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包括承担渔业行政执法职责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方案》明确,“亮剑2022”由农业农村部统一领导,部渔业渔政局会同部长江办统筹协调,各省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包括承担渔业行政执法职责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相对独立设置的渔政执法机构,下同)具体组织实施。“亮剑2022”成立指挥部,指挥长由渔业渔政局局长刘新中担任,副指挥长由长江办主任马毅、渔业渔...
2023年,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围绕长江十年禁渔、海洋伏季休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为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据统计,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2万人次,查处违法案件6.6万件...
2020年1月13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韩旭副局长带领船港处郭睿处长、安全处张信安处长等一行11人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春节慰问调研,协会秘书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 在听取了杨斌秘书长关于协会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后,韩旭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协会取得的工作成绩,并代表部局...
同时,加强休渔结束后的日常执法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强化渔船船位动态监测,指导地方渔业渔政部门加强交界海域巡航执法和港口驻守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深挖细查非法渔获物运输、收购、销售环节,斩断黑色利益链,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渔政局关于核准中国渔政112等302艘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0年第33号),核准“中国渔政112”等302艘船舶(名单附后)注册登记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可承担渔业行政执法任务。有效期自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山东省以严格落实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渔具,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为重点,周密部署安排,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海陆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中国渔政亮剑2018”辽宁省海洋渔船规范管理执法行动由辽宁渔港监督局牵头,厅渔船渔港处、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辽宁省海监渔政局及大连、锦州分局配合。 沿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渔业执法机构具体落实。 四、专项行动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异地挂靠海洋渔船整治 ...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锚定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目标,部署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安排,“中国渔政亮剑2023”主要包括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海洋伏季休渔、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严厉打击破坏水生...
根据《行动方案》安排,“中国渔政亮剑2024”主要包括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海洋伏季休渔、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水生野生动物管理、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重拳打击电鱼、鳗苗捕捞管理、规范水产养殖、涉外渔业监管、渔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等十项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