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的通知 (国发〔1988〕59号) 为使我国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制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以下简称《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目前...
施行日期1988年09月0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为使我国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制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以下简称《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目前,我国有残疾人5000万人以上,约占...
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是中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198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执行。内容包括背景、原则、任务、措施四部分,共60条。在教育方面,对残疾人教育工作的领导、特殊教育经费、办学形式和方法、师资培训、特殊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