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谢春涛分析指出,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问责条例对既有各类问责规定中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规范。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施行:明确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2016-07-18 19:33:03 看看新闻Knews综合关键词: 问责条例问责方式推荐视频 00:10 梅德韦杰夫:支持乌克兰将使欧洲付出沉重代价 时讯3天前 01:39 民主党人抗议:美国人的隐私和钱都被马斯克拿捏 环球交叉点3天前 00:09 特朗普:美国将接管并重建加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