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54宪法”。这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全面确立。现行
材料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材料二: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材料三:“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
这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全面确立。现行的“82年宪法”具体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十年,新起点。我们应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自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