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财政性资金进行了定义,并明确了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即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法规 综上所述,虽然无法直接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具体内容,但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一般原则和规定,对这两条可能涉及的内容进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实际内容未给出,根据常规理解进行阐述) 虽然具体的第十七条内容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并未明确,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整体框架,该条可能涉及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规范,如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公告的发布、采购方式的确定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内容并未在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明确给出,因此无法直接引用这两条的具体规定。但根据一般法律条例的结构和内容,我们可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可能包含的条款进行一般性的解释和说明,尽管这并不直接针对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 条例的一般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政府采购法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对于同时使用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若资金无法分割采购,则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法规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