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和各界人士如对草案有修改意见,可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前 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 foo405@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案(十二)(草案)"; (二)通过手机短信将意见发送至:16689745559,短 信内容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本 刑法修正案(十二) PDFO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