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在本条中被统称为“金融监管部门”,“出具检查结论”“加强监督检查协作”的新提法强化了会计档案的监督机制,预示着会计档案管理系统将更为严格,具备更高的信息化程度,跨部门的协作监督也将进一步加强,防止会计信息丢失或篡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在本条中被统称为“金融监管部门”,“出具检查结论”“加强监督检查协作”的新提法强化了会计档案的监督机制,预示着会计档案管理系统将更为严格,具备更高的信息化程度,跨部门的协作监督也将进一步加强,防止会计信息丢失或篡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在本条中被统称为“金融监管部门”,“出具检查结论”“加强监督检查协作”的新提法强化了会计档案的监督机制,预示着会计档案管理系统将更为严格,具备更高的信息化程度,跨部门的协作监督也将进一步加强,防止会计信息丢失或篡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