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03 享受条件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03享受条件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
1.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政策优惠。 2.计算公式为: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此外,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申报预缴时和年终汇算清缴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统一部署,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编辑:丁翾】更多...
「长图」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规定产生影响的传导路径正确的是()A.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个税起征点→增强个体户经营活力→实现保主体目标...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明确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如何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起来学习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