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非法经营罪中规定的经营行为应当具有营利目的。然而,个人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自用行为,不具有营利目的,客观上也未通过兑换外汇行为获利,故该行为不属于经营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除此之外,个人通过地下钱庄换汇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无法判断。换言之,无法认定该行为是否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门槛。...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或60000万元/年,工资范围以及税率:.1、工资范围在1至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零;2、工资范围在5000至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三;3、工资范围在8000至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
地下钱庄由于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因此,个人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自用确实违反了国家规定。 但是,换汇自用的行为不属于经营行为,不符合第二个要件。 非法经营罪在客观方面应当是一种经营行为。经营行为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活动,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行为的内容是...
无罪辩点:行为人仅仅是换汇自用,并没有营利目的,不属于经营行为,因而无罪。 首先,从地位上看,此种案件中,换汇人员地位,在地下钱庄刑事案件中都属于典型的换汇者,而非地下钱庄经营者,他们换汇的目的,就是自用,这里的自用,既可能是用于个人和家庭消费,也可能是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但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其换汇行为本身...
因此,笔者认为,即使认定通过地下钱庄换汇自用的行为符合“违反国家规定”和属于“经营行为”这两个要件,也无法进一步判断是否达到非法经营罪中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 综上,个人通过地下钱庄换汇自用的行为仅违反了国家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但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其他构罪要件,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