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三、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换言之,只要每家门店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就可以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由一般...
“两高”新的涉税犯罪司法解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需要,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也从最大限度挽回税收损失、鼓励违法人员改过自新、引导经营主体自觉遵守税法的考虑出发,对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作出明确规定。 税务机关要切实落实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和精神,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积极追缴偷逃...
《解释》首次对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手段进行司法解释,对原司法解释中的逃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手段表述进行大幅增改,将自然人通过“阴阳合同”“虚报专项附加扣除”等手段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列入逃...
可见,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情形,基本上被《司法解释》逃避追缴欠税的情形涵盖。显而易见,当出现税务代位权、撤销权的情形时税务机关不会进行繁琐的民事诉讼去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而是将代位权、撤销权行使的情形定性为逃避追缴欠税行为,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五条,继而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及《关...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新司法解释:逃税十万元以上即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刑法》第二...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进一步量化了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对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
结语:两高司法解释填补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罪状空白,激活该罪名的司法适用活力,全国八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税务司法部门联动查税,欠税企业将面临严峻的刑事责任风险。我们建议相关企业要高度关注、审慎评估和分析欠税引发的一系列潜在风险,借助税务律师等专业力量协助妥善防范和处置税收违法风险和刑事责任风险。
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吴迪出席发布会。
两高涉税司法解释发布!2024年税务稽查何去何从?2024年税务稽查方向是什么?全国稽查形势如何?有哪些行业、行为、纳税人是重点稽查对象? 敬请关注税乎网www.taxhu.com发布的信息。 税乎网(网址:www.taxhu.com)上线6年的时间里,在大家的大力支持下,发展迅...
2024年6月16日,“两高有关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及当前财税法热点问题研讨”业务交流会在深圳大学成功举办。本次大会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来自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