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的遗产不属于可继承的财产范围。 一. 不正当遗产的定义与性质 不正当遗产通常指的是通过非法手段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获得的财产。这类财产因其来源的不合法性或道德上的不当性,不被法律所认可为可继承的遗产。 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
双方可协商、调解或由法院判决,不服判决可上诉。被起诉后应积极应对,准备证据维权。 遗产纠纷被起诉不当得利会怎样处理 一、遗产纠纷被起诉不当得利会怎样处理 1.法院会仔细审查双方呈上的证据呢,瞅瞅到底存不存在不当得利这回事儿。要是一方能证明另一方得到的好处没啥合法理由,还让自己受损失了,那就可能被认定...
【问题解析】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的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该财产属于违法所得的;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的财产。【法律依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陈丽的父亲是在生前查出自己有疾病的时候立定的遗嘱,起草了相应格式规划了财产分配,并且立定遗嘱时还有见证人在场。所以其父亲立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遗产生效的最重要的两个条件,一是确保立遗嘱...
在这个关头,他下定决心立遗嘱,将房产与自己的财产交给儿子陈明,而同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为什么陈某却不留一分给自己的女儿呢?陈某则是表示,陈某与自己已经是4年没有联系过了,自己也没有得到过属于女儿的照顾,所以,他并不打算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女儿。原来是在陈某结婚后不久,陈某的邻居要卖掉自己的房子。但是...
她告诉工作人员,哪怕是父亲把该给的遗产继承份额给他,由她转赠给哥哥,她也不会这么生气。其实这样做,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房子最终还是属于陈明。但唯一的区别在于,她能够从遗嘱中清晰的知道,父亲的心中有她这个女儿。而现在这份遗嘱,却让她觉得自己就像陈家的外人。可陈树森却一直在强调,自己的儿子是个残疾...
但是这对女儿陈丽来说却是极为不公平的,直到后来,虽然陈丽已经结婚了,但是对于这件事依旧耿耿于怀。更让陈丽心凉的是,父亲居然擅自修改房产证上的姓名,将所有财产都留给儿子继承,这件事也让陈丽无比心寒。事情还得从2010年开始说起,当时陈丽已经出嫁了,她和丈夫一起做了小生意,攒下了不少钱。虽然父母...
第三,在尚未清偿遗产债务而遗产已经被分割时,此时受遗赠人即负有返还不当受领遗产之义务,债权人行使不当受领遗产返还请求权,只需证明其债权尚未得到清偿即可,并不以受遗赠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并造成损害为要件,因此,不当受领遗产返还请求权性质上不是损害赔偿请求权。第四,因为《民法典》继承编第1163条的规定...
这栋引起父女纠纷的房子,来自岳阳芭蕉湖小区一栋老房子,这栋房子虽然是父亲陈树森居住着,但是这栋房子的钱并不是陈树森老人出的。当时在九十年代,陈树森想要再买一栋房子,在这里安家立业,但是,当时的家里的经济情况不是太好,家里还有一个儿子患了小儿麻痹症,需要钱来治病。所以当时陈树森根本没有余钱来买...
遗产继承与不当得利在原则上能够一同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主要关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以及归属事宜。 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而获取利益,致使他人遭受损失的这种事实情况。 在某些情形下,例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过程里出现了不当得利的行为,像隐瞒遗产、非法侵占等,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同时针对遗产继承纠纷以及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