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对于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相关指数基金开发,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予以指数发布时间的豁免。《指数基金开发指引》第四条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拟开发指数基金并在本所上市交易,其标的指数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的指数的成份证券数量不低于30只; (二)标的指数的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