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受事司 三司受事司,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登录名籍,然后发付三部。沿革 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 唐代司法制度中,三司分为两种类型:处理冤屈的「三司受事」和受诏后联合审讯的「三司推事」。📌 三司受事是指由中书省官员(主要中书舍人)、门下省官员(主要给事中)和御史台官员(主要侍御史)组成的常设性事务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接受上诉、处理冤案和审判复核。在特殊情况下,如案情复杂或涉及高官的案件,三司...
《监察史话》载:“唐代御史台和其他机构共同审理案件的‘三司受事’,真正实现了监察机构对司法部门的有力监督。如果刑部、大理寺处理不当,御史台官员有权提出异议,这样做收到了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良好效果,也有利于减少冤假错案。”关于“唐代御史台”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下设提点刑狱司,以监察刑狱 B. ...
【题文】《监察史话》载:“唐代御史台和其他机构共同审理案件的‘三司受事’,真正实现了监察机构对司法部门的有力监督。如果刑部、大理寺处理不当,御史台官员有权提出异议,这样做
唐代司法制度上的三司可分成受理冤屈的「三司受事」與受詔後進行聯合審訊的「三司推事」兩種類型,此兩種類型目前學界研究並未完備.簡略而言,專職研究三司制度的論文就筆者所見並未能完整呈現出兩種三司的樣貌及作進一步的探析,而研究唐代三大司法監察單位的部分,對於三司制度也多只是做附帶提出而已.因此基於由唐代首創的...
《监察史话》载:“唐代御史台和其他机构共同审理案件的‘三司受事’,真正实现了监察机构对司法部门的有力监督。如果刑部、大理寺处理不当,御史台官员有权提出异议,这样做收到了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良好效果,也有利于减少冤假错案。”关于“唐代御史台”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下设提点刑狱司,以监察刑狱 B、人命...
《监察史话》载:“唐代御史台和其他机构共同审理案件的‘三司受事’,真正实现了监察机构对司法部门的有力监督。如果刑部、大理寺处理不当,御史台官员有权提出异议,这样做收到了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良好效果,也有利于减少冤假错案。”关于“唐代御史台”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下设提点刑狱司,以监察刑狱 B. 人...
三司受事 1. In the Tang Dynasty judicature activity,"three departments who accept and hear the case" are the standing appellant organization composed by the Zhong Shu She Ren,Gei Shi Zhong and the the censor. 唐代司法活动中,"三司受事"是由中书舍人、给事中、御史组成的常设上诉机构。
三司受事 【三司受事】唐制,由御史台侍御史、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分直朝堂,接受冤狱案件,称三司受事。《文献通考·职官·侍御史》:“(侍御史)又分直朝堂,与给事中、中书舍人同受表,理冤讼,选知一H,谓之三司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