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后,裁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之第四十八条规定: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劳动仲裁中的“一裁终局”是指某些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结果具有终局性,即裁决书作出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不能对该裁决提出异议,必须执行。1. 一裁终局的定义 一裁终局是指劳动仲裁委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或者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作出的裁决具...
“一裁终局”是劳动争议案件经仲裁裁决后程序即行终结的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人社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十条对终局裁...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一是本条中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是指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仲裁裁决发...
1、“一裁终局”的效力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对劳动者并不终局,劳动者对上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用人单位终局,不可以再起诉,只能依据法定的理由去申请撤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3、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几种情形: (1)适用法律、法规有错...
"一裁终局"乃法治程序中的专有词汇,特指在特定情形的法律程序运作过程中,一经作出之裁判决定具备无可撼动的法律权威性,各方当事人皆不得针对该议题再度提出仲裁申诉,亦不可对法院提起诉讼。此词汇广泛运用于仲裁或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之中,只要仲裁庭作出裁定,裁决即刻发生效力,各方需无条件履行。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
一裁终局 是什么意思 普法内容 一裁终局制是指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诉与不诉有选择权:劳动者认为仲裁裁决对其有利,可以选择仲裁生效;认为对其不利,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裁终局,是指在劳动仲裁中,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即该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同时也体现了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高效与便捷。二...
一、何为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案件采取仲裁前置程序,所有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法院才会受理。而一裁终局则是指劳动争议经过仲裁程序后即为“最终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满,不能就相关争议事项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而符合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通常可以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