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妾的数量也提出了要求,除了皇帝,从汉朝时期开始丞相除了自己的正妻之外,只能纳三个小妾,剩余的官员要么两个要么一个。从中可以看出纳妾数量是一种统治特权,不是民间的老百姓能随便“享受”的。妾是合法的,同时,妾在家庭中的权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
在古代,妾的地位极低,所谓“奔者为妾”,妾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很多人以为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实不是,中国古代严格限制,只能有一夫一妻(当然到了一定地位可以有平妻),但可以多妾。妾也不能叫娶,只能叫纳妾,从偏门抬进来,本质上是一项买卖。妾是一种私有财产,妾不享有法律意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