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中央出台《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 ●2003年12月24日,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宣布,2004年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八个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期新增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金。 ●2004年1月29日,国税总局向黑、吉、辽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