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小孩或中止妊娠。《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最新修订:2024-03-05 i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