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我国养老保险发展到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对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制定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对于一些缴纳年限不够或者断缴的人员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各地也出台了有地方特色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今天,律图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补...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由于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健全,部分城镇从业人员按当时政策规定不在覆盖范围之内;同时我市一些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或者中断缴费,或者应保未保,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这既不符合社会保险全覆盖的要求,也不利于全民社会养老保障进程的推进。这次出台补缴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单... 2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4%缴费补缴年度计算公式【(补缴年度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9.5%)-(补缴年度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应补交月数(应补交月数以第一次选择住院统筹参保方式缴费年度起顺延计算。)政策依据:《成都市劳动
日前,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2015〕64号),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市人社局负责人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政策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由于近两年社保才开始全面普及,而对于很多接近退休年龄的人来说交满15年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情,针对这些人群,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那就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保费。那么养老保险补缴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补缴政策对个人账户和缴费工资指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保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保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补缴医疗保险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致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能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
1)我市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职工,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2)具有我市户籍,曾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这就是关于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是什么的解答。 最新修订:2024-02-22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