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由于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健全,部分城镇从业人员按当时政策规定不在覆盖范围之内;同时我市一些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或者中断缴费,或者应保未保,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这既不符合社会保险全覆盖的要求,也不利于全民社会养老保障进程的推进。这次出台补缴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单... 2 ...
答: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由于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健全,部分城镇从业人员按当时政策规定不在覆盖范围之内;同时我市一些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或者中断缴费,或者应保未保,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这既不符合社会保险全覆盖的要求,也不利于全民社会养老保障进程的推进。这次出台补缴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单位职工...
国家出台了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
我国养老保险发展到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对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制定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对于一些缴纳年限不够或者断缴的人员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各地也出台了有地方特色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今天,律图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补缴范围 1、关于未参保单位...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可以在10年以下自行选择补缴年限吗? 答: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可以自行选择,最多不超过10年。但要求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答:出台这项补缴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参保缴费,做到应保尽保。这次文件出台前,国家、省仅对用人单位欠费补缴问题,出台过法律法规,例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明确了经催缴和限期补缴的工作程序后,用人单位补缴欠费的,需加收滞纳金。而对于个人来讲,则严禁采用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这次文件较以往有三大...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这就是关于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是什么的解答。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申请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
日前,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2015〕64号),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市人社局负责人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政策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