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要求,全省统一部署,从2023年8月1日起,对所有超期未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社保信息系统将会自动停发其社保待遇。 所谓自动停发,即是针对未按时完成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