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条 关于取得或维持保护的多边协议 上述第3条和第4条所规定的义务不适用于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主持下缔结的关于取得 或维持知识产权的多边性协议所规定的程序。 第6条 权利用尽 在本协议所规定的纠纷解决程序中,在接受上述第3条和第4条规定的条件下,不能援引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