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局依职权进行无效宣告(绝对理由),当事人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二)商评委依绝对理由的无效宣告:主体不限,期限不限。 (三)商评委依相对理由的无效宣告: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标无效的绝对理由包括: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